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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号《辽宁省总河长令》签发!

北斗融媒 2023-06-08


 近日,辽宁省委书记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、省总河长郝鹏,辽宁省委副书记、省长、省总河长李乐成签发《辽宁省总河长令》(第5号),公布了《关于全力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持续强化河湖长制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,就在辽宁省范围内实施行洪安全百日攻坚战、开展三大专项行动进行部署。

《决定》提出,实施重点河流河道清障行动,以辽河、绕阳河、浑河、太子河等河流为重点,全面启动实施河道清障行动,全面排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围堤、桥梁及浮桥渡口、油田设施、穿跨堤管线等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重大隐患,并限期完成清障。实施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,依法依规清理整治影响河道行洪通畅、威胁行洪安全的突出问题,要在5月31日前完成清理整治任务,同步推进河湖“清四乱”,持续改善河湖面貌。实施辽宁省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,以跨河、穿河、穿堤、临河的桥梁、码头、道路、渡口、管道、缆线、取水、排水等工程设施和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等特定活动为重点,全面摸清底数,12月31日前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所有湖泊排查和清理整治任务,明年5月31日前完成全部河流清理整治任务。

在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有能有效方面,《决定》明确要求切实提高河长发现问题能力,做到熟练掌握防洪抢险、河湖管理、生态保护基本要领,及时了解所负责河湖的水情、险情、工情信息,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响应。切实提高河长综合协调能力,县级及以上河长要抓紧完善与河湖警长、检察长、法院院长“四长联动”机制,形成依法治水闭环管理,并统筹协调各级公安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住建、林草等部门,推进依法依规开展河道清障、碍洪清理整治等重点工作;推进乡、村级河长履职尽责,把河湖管理重心下移,解决好河湖管护“最后一公里”。切实提高河长解决问题能力,要认真落实规定的巡河频次,汛期要加密巡河频次,及时发现和解决具体问题。

同时,各级河长办要认真履行组织、协调、分办、督办职责,落实河湖长动态调整、责任递补机制,确保责任不脱节、任务不断档。推动建立上下游、左右岸、干支流联防联控联治机制,及时提请本级河湖长解决重大问题。综合运用联合检查、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大督导力度,充分运用卫星遥感、无人机等新技术提升监督效能。相关部门将在今年汛期前完成全省河湖长制专项督查,对履职不力、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和虚假整改的,将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。


监制/李莹 

审核/朱晓琳

主编/周默

编辑/赵晨旭


来源:辽宁日报 北斗融媒 东北新闻网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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